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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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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主要职责
http://www.shkj.com.cn 发布时间:2010-06-06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发展和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编制全区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区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区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拟订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措施;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负责科技发展基金的管理。

(四)负责科技项目的评估、引进、申请、立项、组织实施、跟踪检查及服务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申报的组织及相关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宣传、科技保密工作; 负责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

(五)负责推进科技产业聚集区建设,协调管理科技园区的开发、建设工作;负责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带、科技服务业发展的配套服务工作,推进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

(六)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七)负责信息产业发展的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及专利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实验区规划制定、重点示范项目建设及相关综合协调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工作职责

 

(一)科技管理科(科长:王丽珍,人员:赵振武)

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宣传、科技保密工作;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科技发展基金的监督工作;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全市科技创新考核的承接工作;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科技发展科(科室负责人:王科军,人员:李家玥,梁春秋)

负责制订区域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及计划;组织国家、省、市科技计划申报;科技项目的评估、引进、申请、立项、组织实施、跟踪检查及服务;科技成果认定、科技奖励申报的组织及相关工作;高新技术产业带发展管理服务;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知识产权保护及管理;实验区规划制定、重点示范项目的推进及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

(三)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科室负责人:曹兴元)

负责科技园区规划的编制;科技园区开发、建设的协调;园区企业科技计划申报、培训、认证、认定、统计的组织;科技园区的日常管理服务。

(四)综合协调科(副科长:邵莹)

    负责制定科技产业聚集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科技产业聚集区规划建设办公室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产业聚集区内重点产业的推进工作;围绕产业聚集区建设协调省、市、区相关行政部门为科技企业发展提供服务;科技产业重大项目的协调和推进工作。

(五)科技信息科(科长:张成新)

负责制定区信息产业专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产业项目申报、立项、评估等组织工作;负责建立科技产业管理档案,形成动态信息库;负责制定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服务外包产业项目实施等工作;负责“沈河科技网”网站建设及局内计算机和外部设备维护工作。

(六)招商科职责:(副科长:曹兴元)

负责完成区里下达的招商引资工作任务;负责区科技发展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统计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科技人才、项目引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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