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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沈河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1992年下半年,沈河区开始了申报国家级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的工作,得到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大力帮助,特别是得到了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费孝通的支持。 1992年10月,费孝通副委员长专程视察了沈河区的工作,并欣然题词“愿沈河区在城区改革中,认真实验,作出成绩,造福人民。”在费老的题词鼓舞下,更加坚定了沈河区申报国家级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的信心。 1993年7月,经国家22个部委联合评审,一致通过沈河区列为国家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使沈河区成为当时全国大城市城区中唯一的国家级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开始担负探索大城市中心城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历史使命。 几年来,沈河区先后参加了《中国21世纪议程》第一、二次高级国际圆桌会议,中瑞地方实施21世纪议程研讨会,并成为首批国内地方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试点城市(城区)。 沈河区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先后启动实施了《中国21世纪议程》优先发展项目──“大城市典型社区建设示范工程”和国家“九五”重点科技攻关计划──“北方大城市城区生活环境质量综合评价及成套技术选择与示范”项目;完成了11项科技项目在国家科委的立项申报工作,得到了国家科委科技贷款支持;完成了沈阳市实验小学、沈河区婚育健康服务中心、沈河区环境质量监测中心、沈河区残疾人康复活动培训中心等15项社会事业重点示范项目。促进了沈河区经济、社会、环境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在实验区建设中,沈河区各项事业蓬勃发展。1994年沈河区各项经济指标名列全市前茅,成为沈阳市经济大区。城区人口出现建国以来首次负增长并连续多年保持这一发展态势。1995年被国家授予“全国文化工作模范区”称号;1996年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1997年被命名为“全国婚姻管理文明示范区”,“全国社区服务示范区”。目前,沈河区正朝着建设北方经济大区、全国文明城区的目标迈进,为成为国内大城市中心城区的可持续发展示范区而努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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